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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費報支友善專區--綜合所得收據
經費報支友善專區--綜合所得收據
受領人應提供匯款銀行資料。
服務機關應標註機關名稱,不要僅填寫XX系所。
審查費、稿費、受試者、訪問調查費等請列明計酬標準。
受領事由應明確標示清楚,送出納組歸戶所得。
報支出席費用,請檢附出席人員簽到表。
綜合所得收據內有關金額、事由、會計編號等欄位錯誤需修正,應先送出納組解鎖。修改後先送出納組核修正章後再送主計室。
受領人應簽名或蓋私章,且受領人姓名應與簽名處相符(例如受領人姓名寫中文,簽名卻為英文)
報支授課鐘點費或演講費應檢附佐證資料註明演講者名字、活動日期、起訖時間等。
綜合所得收據表中單位主管需核章及先會辦出納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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