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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費報支友善專區--餐費
經費報支友善專區--餐費
代墊逾1.5萬元費用,應檢附代墊款申請表。
國外學者已領日支生活費者,詳如說明...
收據或發票日期與餐費日期不符,應註明原因。
餐費申請表應標註訪賓服務機關及會議事由、日期、起訖時間、地點、人數。
連續會議逾用餐時間始可提供餐點。請檢附用餐名單、會議名稱、活動日期及起迄時間等相關資料。
以自籌經費報支餐費,如逾本校自籌收入支給各類會議費用餐費標準,應簽奉校長核准。
免開立發票之收據,廠商的店章內無統一編號,請貼金額千分之4印花稅。
免開立發票之收據,廠商的店章為統一發票專用章。應請廠商重新開立統一發票。
統一發票或收據漏列「國立成功大學」或學校統一編號「69115908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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